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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劳动合同法》“过渡期”企业应对和调整的法律服务专案 欢迎进入蓝白劳动网,咨询立即进入!

《劳动合同法》“过渡期”

企业应对和调整的法律服务专案

国内首家专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机构!
首家系统整合国内专业劳动法学术资源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机构!

  集中目前国内最专业的劳动法专业队伍,以董保华教授为首,组成劳动法博士、硕士等一大批既有深厚劳动法理论素养又有丰富劳动法实务经验的专业队伍!

  依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资深专业律师团队,形成上海最为专业和最具规模的劳动法律师和咨询师队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专项领域的高品质法律服务!

什么是过渡期?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劳动合同法(草案)》,争取2007年6月安排三审通过。”预计该法将在2008年初颁布。从现在到该法的颁布、实施,只有半年左右的时间----------这就是留给企业应对、调整的“过渡期”。

误区一:企业调整是不是应该等新法颁布后?

  新法颁布后,到正式实施会有一定的“公告期”,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但是,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而言,在“公告期”内进行全面调整将是非常艰难而且艰巨的任务, 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如:

  1. 合同期内法律不允许单方随意变更;
  2. 新法出台后,员工将拒绝不利的调整;
  3. 规章制度、用工方式的调整需要相当长的过程等等。
因此,劳动法专家建议每一家企业对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应对应及早进行。

误区二:新法颁布前企业是否无从调整、应对?

  从全国人大“一读”后,《劳动合同法》的草案就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其目的之一就是让全社会了解立法动向,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尤其在“二读”后,整个法律框架和主要内容将确定下来,此时,企业就可以根据专家提示的立法趋势作出调整因应。

过渡期企业需要做些什么?

1、对立法动态信息的及时、准确了解和深层次的理解。立法进程越来越到了最重要的收官阶段,许多变化将是决定性的。对准确信息的及时掌握,就是在企业应对中占据了先机和主动。
2、对企业劳动用工现况的全面了解。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企业了解自身现行用工方式,劳动关系相关的文本、流程,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发现其中的缺陷与漏洞,以及与新法的冲突与障碍。
3、对企业劳动关系的预调整。借劳动合同到期、加薪、升职、年终考核等时机,对劳动用工方式、合同内容、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逐步调整,以逐渐适应新法的立法精神和要求。

专业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报价


  洞悉《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新的法律风险,了解企业“过渡期”调整、应对的需要,我们更深知“解决之道”!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和燃眉之急,我们针对该特殊时期,推出我们的专项法律服务和报价。

劳动关系咨询服务的项目

一、《劳动合同法》立法动态信息服务
1、提供及时、专业的《劳动合同法》立法简讯及分析;
2、参加《劳动合同法》国务院课题组立法专家参加的“立法动态沙龙”;
3、参加《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专家解析讲座。
二、“过渡期”劳动关系梳理
1、劳动关系文本梳理;
2、劳动关系制度梳理。
注:①文本梳理:对《劳动合同》(系列)、《员工手册》等劳动关系管理所运用文本的内容、形式、程序的现行合法性审查、合理性评估。
②制度梳理:对HR管理流程、规章制度、用工方式等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合理性评估。
三、“过渡期”劳动关系调整、应对下的法律咨询
1、“过渡期”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咨询;
2、“过渡期”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咨询。
注:包括日常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咨询,也包括管理方案合法性的咨询意见,形式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咨询意见、现场咨询等, 在此基础上, 提供最终专项咨询报告。

劳动关系咨询服务的价格

打包基本价格标准如下:

上述全部服务项目基础报价人民币48,000元,最终价格根据客户差异以及服务要求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
注:①本报价不包括政府收费、调查费用、差旅费用,若发生该等费用,本所将提前告知贵司并在费用发生后及时向贵司罗列清单,并于费用发生当月底向贵司报销。
②以上价格只针对常规上海本地客户、通常要求预定,鉴于企业差异以及个性化需求,如跨行政区域、外文等特殊要求,欢迎垂询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劳动关系咨询服务的团队

劳动关系咨询服务团队的骨干人员:

董保华 教授、律师      陆胤  蓝白劳动网主任、律师
蔡蕴华 合伙人、律师     廖明涛 合伙人、律师
张斌  专业律师       穆丽莉 专业律师
邱婕  博士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立法进程及内容、我们的团队等, 欢迎登陆我们的网站相关专题了解更多详情: www.labor51.com 以及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的网站:www.malawcentral.com

 

如有需要(包括其他各类劳动法律服务,详细情况可面谈), 请按以下联系方式接洽我们,我们将在和企业面谈并依法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合同》,立即开展工作:


电话/传真:0086-21-63355070
小灵通:0086-21-29248850
联系人:孙小姐,顾小姐,雷小姐
E-maillabor5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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